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消息,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万元,处罚日期为10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为推销新产品,于2021年6月28日委托上海某广告公司为其设计、制作了“SONY 更多精彩 随心记录 新机将至 2021.07.07 22:00”等表述的互联网广告(下称“涉案广告”)。当事人向广告公司提供了文字、图片等广告素材。2021年6月30日22时,当事人通过其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了涉案广告,并于2021年7月1日9时45分将涉案广告予以删除。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罚款10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内容为:广告不得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内容为:发布有本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索尼中国新机预告微博截图,该微博现已删除 另据此前报道,6月30日,索尼中国宣布新机将选在7月7日晚上10点发布,而这正是1937年“七七事变”的发生时间,此举引发争议。随后,索尼中国先后将宣发微博和公众号文章删除。7月1日上午,索尼中国对此事发布道歉微博,称由于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选择上给公众造成误解和困扰。 当时这条广告在其微博、微信公众号、B站、推特上都做了宣传,但@索尼中国只删除了宣传微博,公众号以及海外社交媒体的新机预告仍然存在,而且@索尼中国还将道歉微博却被设置成了不可评论状态。 此后索尼再未对该事给出进一步解释,一直到7月5日,该公司在YouTube的官方账号上宣布原定于7月7日的全球新机发布会,择期再办。至于推迟的原因,索尼没有具体说明。 事实上,这并非是索尼第一次搞这种“小动作”,而是近年来的第3次。2020年同样是7月7日22时,索尼发布了新的变焦镜头。 2019年12月13日,索尼发布了一款新款降噪耳机WI-100XM2,口号是音质“永不妥协”。而12月13日,是我国为铭记南京大屠杀的国家公祭日。1937年12月13日,日本侵略者占领南京,并实施了血腥的南京大屠杀。 作为一家日本企业,索尼连续3年的“巧合”,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一切似乎都不是巧合,而是“有意为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