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公示 (公示期:2021年10月9日-10月15日)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征稿启事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本届展览全部拟入选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至10月15日(24:00结束)共7天。 欢迎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进行监督。最终入选结果将在公示期满并经组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如对公示作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实名邮件反映。邮箱地址为zwhgzc@163.com。联系人:李文敏,联系电话:010-65279030 特别提示:在中国文艺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作品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 2021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