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登录
/
立即注册
首 页
Portal
资讯
社 区
活 动
学院招生
大众摄影
小卖部
安徽摄影网
»
社 区
›
技法 ‖ 资源
›
技法教程
›
什么焦段的镜头适合你的街拍?
返回列表
查看:
6752
|
回复:
0
什么焦段的镜头适合你的街拍?
[复制链接]
fotoah
fotoah
当前离线
积分
111471
751
主题
1315
回帖
1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1471
发消息
发表于 2019-4-4 19: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拍照的常用焦段随着时代的不同也在变化着,在过去的胶片时代,50mm 镜头大量普及,相信只要是用胶片单反或者旁轴的人都会有一支 50mm 的镜头,因此 50mm 也成了入门街头摄影师的首选焦段。
那时由于并没有全幅和残幅之分,50mm 就是实打实的 50mm,虽然在胶片时代就已经建立了 APS 标准,但是却没有推广起来,到了数码时代,APS-C 才成了入门单反的配置,这时候 50mm 的镜头再装上去的可视角度就不是 50mm 而要乘以裁剪系数变成中长焦的 80mm 左右的焦距了,再拍街头可能就不是那么方便了。
数码时代最常用的焦段可能应该就是等效 28mm 左右的焦段了,由于手机拍照的普及,大量手机内置的镜头等效焦段都在 28mm 左右,而 APS-C 画幅相机的套头 18-55mm 的广角端的等效焦距也是 28mm,可以说,在手机摄影的时代,28mm 焦段就相当于我们的眼睛,我们很多人拍照都是以这个视角来看待世界的。
每一名街头摄影师都有自己习惯擅长的焦段,不管是标准 50mm,还是 35mm、28mm,甚至是更广的 21mm,只要我们习惯了一种视角,总能够通过这种视角来发现街头独特的魅力。
哪怕是中长焦,也会有不错的表现。上面说过 50mm 的镜头装在 APS-C 画幅的相机上等效视角差不多是 80mm 左右,拍室内的话可能会有些伸展不开,而在广阔的街头可能就没有这个问题。中长焦对于刚过接触街头摄影的人来说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这么近距离的拍摄他人,给自己留下一个可控的安全距离,让自己不会觉得尴尬。
然而有一个问题需要再度重申,街头摄影不等于偷拍,一切画面的拍摄都要在不禁止拍摄的公共场合并且不触犯他人隐私或对他人名誉造成诋毁的前提下进行,拿个长焦镜头去商业区拍大长腿可不能叫街头摄影。
虽然中长焦镜头可以帮助拉开和被摄者之间的距离,但是由于取景角度的收窄,我们能够捕捉到的背景的内容也就会变得有限。从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出,在 50mm 左右的时候,取景角度约为 46°,而到了 135mm,取景角度就只有 18°了,也就是说我们在使用中长焦镜头的时候可能很难拍摄到背景内容的全貌。
下面两张照片,主体人物所站的位置没有变化,在画面中所占的比例也大体相同,但是第一张是用 50mm 镜头拍摄,第二张是用 135mm 镜头拍摄,可以很明显的看出,50mm 镜头能够拍摄到的背景内容要多于 135mm 镜头拍摄到的背景内容。
由于拍摄者、被摄者和背景三者之间距离的变化,也间接导致了长焦镜头空间压缩的视差。
如果我们在拍摄街头摄影的时候想要拍摄到更多的背景,比方说想要拍到某个地标的全貌,就尽量使用较短焦段的镜头,不要使用长焦镜头,而如果需要更加侧重于表现主体就可以使用中长焦镜头来拍摄。
使用中长焦镜头会更容易出现散景,即使在同样光圈下,在主体占据画面比例相同的前提之下,长焦端会比广角端更容易出现背景虚化,这也是很多街头摄影师习惯使用广角镜头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开大光圈,只要控制好和主体之间的距离,就很容易让背景都在景深范围内,即使不用刻意仔细对焦也可以利用超焦距迅速的捕捉到画面。
而使用中长焦镜头就不行了,如果使用大光圈很容易就会让景深变得非常浅,需要仔细的对焦,否则很容易就会让画面失焦,对于捕捉瞬间来说可能会不那么方便。
下面两张照片,第一张是 APS-C 的 28mm,实际焦距只有 18mm,虽然光圈开到了 f/3.5,但是还是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出背景的样子;而第二张是 135mm 的镜头拍摄的,光圈是 f/4 到 f/5.6 的中间档,但是由于距离主体非常近,可以看到背景几乎已经完全失焦,主体身上的景深也非常浅。
虽然经常都会说每一种焦段都有适应的题材,像是拍摄环境人像经常都会使用 35mm,拍摄肖像经常都会使用中长焦,对很多人来说,街头摄影最常用的焦段可能是 28mm、35mm 或者 50mm 几个常用焦段。但是拍照这回事儿自己的适应性也很重要,每一种不同的焦段带给我们的取景角度都不相同,看待世界方式也就不一样,可能有的时候广角镜头并不适合我们,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能拍摄广角镜头适合的题材,只是意味着我们需要寻找一个全新的视角来适应我们的拍摄。
加微信18656158077进入-安徽摄影网-官方微信群交流互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